多伦多4月6日电 (记者 余瑞冬)加拿大联邦政府4月5日宣布提出《在线新闻法》法案,拟以立法形式要求网络平台、尤其是网络巨头为使用新闻内容向新闻媒体付费。
该项编号的C-18法案要求数字平台就其分享的新闻和信息与媒体举行公正商业生意,以提供“公正抵偿”、尊重自力性,并促进新闻机构的多样性。该法案还允许媒体无论巨细,均可举行整体谈判。若是数字平台与新闻媒体在一准时间内杀青合乎尺度的生意,就可阻止进入仲裁程序。
据加政府提供的数据,自2008年以来,该国有逾450家新闻机构关闭,其中有跨越60家在已往两年的疫情时代关闭。在已往12年中,加拿大的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共损失49亿加元收入,新闻业至少削减了三分之一的就业岗位。
2020年,加拿大的在线广告收入为97亿加元,其中逾80%流入谷歌(Google)和“元宇宙”旗下的脸书(Facebook)两大巨头。加政府称,现在“是解决这种市场不平衡的时刻了”。
人保财险泰州市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案由被罚
据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跨区域经营车险业务,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9万元。
加官方坦言,C-18法案以澳大利亚的类似立法为基础。
去年6月,加拿大新闻媒体协会向总理特鲁多发出公然信,呼吁加政府通过立法手段停止网络巨头谷歌和脸书对新闻媒体的垄断行为。在此之前,澳大利亚于去年2月通过立法,要求起到新闻分发中介作用的脸书、谷歌等网络巨头不得不向新闻机构付费。
欧盟委员会在2020年12月宣布《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限制网络科技巨头。今年3月,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就《数字市场法案》杀青一致。
【编辑:何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