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再调整!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提高1000元

个税再调整!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提高1000元

  8月31日,据中国政府网新闻,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肩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私人所得税法》有关划定,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小我私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尺度的通知》,决议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小我私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尺度。

  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尺度,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尺度,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尺度,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根据每月3000元的尺度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跨越每月1500元。

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证券时报网讯,据发改委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完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坚持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8月3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座谈会,与新希望集团、天津天地伟业、科安达电子、旷视科技、首邑农业等民营企业负责人

  专项附加扣除共有7项,划分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近年来,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肩负的呼吁较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提高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尺度,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育赡养肩负,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住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通知公布后,纳税人在9月份纳税申报期可按提高后的扣除尺度执行,也可以在2023年度小我私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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